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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產黨大事記·19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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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6日 政務院發布省、市、縣人民政府組織通則,對各級地方政權的隸屬關系、組成、職權、機構等作了明確規定,使地方各級政權的建立有了初步的法規依據。

  1月14日-16日 北京市軍事管制委員會分別收回了前美國、法國、荷蘭(佔用前德國兵營)在北京兵營的地產,並征用了各該地面上的兵營和其他建筑物。這是中國人民廢除帝國主義在華特權的措施之一。

  1月27日 中央人民政府發布《關於關稅政策和海關工作的決定》,隨后又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暫行海關法》和新的海關稅則,並由國家管制對外貿易,實行進出口許可証制度。中國海關由此完全掌握在中國人民自己手中。

  2月14日 《中蘇友好同盟互助條約》在莫斯科簽訂。在此之前,毛澤東於上年12月16日訪問蘇聯。周恩來於1月20日抵達莫斯科。1月22日,中蘇就簽訂新約和協定問題開始正式談判。經過毛澤東、周恩來同斯大林、維經斯基會談,兩國政府簽訂這個條約。《中蘇友好同盟互助條約》規定:雙方採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制止日本或其他直接間接在侵略行為上與日本相勾結的任何國家之重新侵略與破壞和平﹔對有關中蘇兩國共同利益的一切重大國際問題,均將進行彼此協商﹔遵照平等、互利、互相尊重國家主權與領土完整及不干涉對方內政的原則,發展和鞏固中蘇兩國之間的經濟與文化關系等。同時,還簽訂《關於中國長春鐵路、旅順口及大連的協定》和《關於貸款給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協定》。根據這些協定,蘇聯同意放棄在中國的特權,不遲於1952年末,將中國長春鐵路的一切權利和財產無償移交中國政府,並從旅順口撤退蘇聯軍隊,中國政府償付蘇聯自1945年以后在此處的建設費用。大連的行政由中國管轄,蘇聯在大連臨時代管和租用的財產於1950年內由中國政府接收。蘇聯政府貸款三億美元給中國政府(年利1%)。

  2月13日-25日 中財委召開全國財政會議,研究克服我國財政經濟困難的政策和措施。新中國的財政困難,除政府開支龐大、通貨膨脹和投機資本搗亂外,一個重要的原因是國家的財政制度不健全,收支系統不統一,各地自收自用。為了從根本上改變這種局面,全國財政會議詳細地討論了全國財政收支、貿易、糧食、金融等各方面的基本情況,決定節約開支,整頓收入,統一全國財政經濟工作,以實現國家財政收支平衡、物資供求平衡、現金出納平衡和金融物價的穩定。3月3日,政務院據此作出了《關於統一國家財政經濟工作的決定》,規定統一全國的財政收支、物資調度和現金管理。由於這個《決定》的貫徹執行,到四五月間,全國財政經濟工作統一,財政收支接近平衡,金融物價趨於穩定,國家財政經濟狀況初步好轉。這是新中國在經濟戰線上的一個重大勝利。這次統一全國財政經濟工作,初步形成了我國高度集中的財政經濟管理體制。

  2月28日 中財委發出《關於國營、公營工廠建立工廠管理委員會的指示》,指出:為了迅速完成恢復與發展生產這一中心任務,必須對國營、公營工廠企業中原官僚資本統治時期遺留下來的不合理的管理制度,進行有計劃有步驟的改革,改革的中心環節,是建立有工人參加的工廠管理委員會。這是實行工廠管理民主化,使工人親身感到自己是企業的主人,以發揮其生產積極性與創造性的重要措施。

  3月18日 中共中央、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發出指示,指出:剿滅土匪,是當前全國革命斗爭的一個重要階段,是建立和鞏固各級地方人民政權,以及開展其他一切工作的必要前提。為此,人民解放軍分別在華東、中南、西南和西北的各省結合部、偏僻山區及沿海島嶼等土匪活動區域,展開大規模的剿匪斗爭。到1951年上半年,大陸上的匪患基本平息。

  3月21日 中共中央統一戰線工作部部長李維漢在第一次全國統一戰線工作會議上作題為《人民民主統一戰線的新形勢與新任務》的報告。報告指出:新中國成立后,我國統一戰線已經發生了歷史性的變化,“黨的統一戰線工作的總任務,是要在實行共同綱領、鞏固工農聯盟的基礎上,密切團結全國各民族,各民主階級,各民主黨派,各人民團體,廣大華僑,各界民主人士及其他愛國分子,爭取盡可能多的能夠同我們合作的人,為著穩步地實現新時期的歷史任務而奮斗。”

  3月27日 西昌解放。3月中旬至4月初,解放軍進軍西昌地區,全殲國民黨西昌警備區殘部萬余人。

  4月13日 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召開第七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廢除包辦強迫、男尊女卑、漠視子女利益的封建婚姻制度,實行男女婚姻自由、保護婦女和子女的合法利益的新婚姻制度。這是掃除我國封建舊傳統,實現婦女解放的一件大事。

  4月16日-5月1日 人民解放軍解放海南島,殲滅國民黨軍薛岳所部三萬余人。

  4月19日 中共中央發出《關於在報紙刊物上展開批評和自我批評的決定》。決定指出,我們的黨已領導著全國的政權,工作中的缺點錯誤很容易危害人民的利益﹔領導者的地位,又容易產生驕傲情緒、拒絕批評,壓制批評。為此,中共中央特決定:“在一切公開的場合,在人民群眾中,特別在報紙刊物上展開對於我們工作中一切錯誤和缺點的批評與自我批評。”

  4月28日 政務院舉行第三十次政務會議。民族事務委員會副主任烏蘭夫在會上作關於民族工作問題的報告。報告提出:民族工作的方向和目的,是要盡量減少民族間的隔閡和矛盾,加強和鞏固各族人民的團結,並盡可能有計劃有步驟地幫助各少數民族逐漸發展其政治、經濟和文化。對少數民族地區的一切工作必須採取慎重緩進的方針,反對急性的作法。會議批准了這個報告。

  5月1日 中共中央發出《關於在全黨全軍開展整風運動的指示》,要求各級黨組織結合總結工作,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克服黨內、首先是領導干部中的居功自傲情緒,命令主義作風,以及少數人貪污腐化、政治上墮落頹廢、違法亂紀等錯誤,密切黨和人民的聯系。遵照中共中央指示,各級黨的組織普遍進行了整風。同年冬,整風運動基本結束。

  5月8日-26日 中財委召開全國七大城市工商局長會議,討論和研究物價穩定后出現市場蕭條、私營工商業大批停工歇業的原因和解決的辦法,確定了調整工商業的一些具體政策和作法。會后,開始對工商業進行調整,重點是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