魚予
2016年08月12日16:21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近日,國土資源部、農業部聯合發布《關於全面劃定永久基本農田實行特殊保護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從劃定永久基本農田的意義、原則以及加強特殊保護等方面提出了要求。(人民日報 8月11日)
當看到國土資源部、農業部聯合發布《關於全面劃定永久基本農田實行特殊保護的通知》,強調:劃定永久基本農田要堅持“優進劣出”,絕不允許借規劃調整完善之機隨意改變原有基本農田布局,更不允許擅自把不穩定耕地、劣地、坡地、生地劃為永久基本農田,搞“狸貓換太子”、濫竽充數。看到這,讓筆者不由想到《經濟參考報》8月8日的一篇調查發現:在國家實施“最嚴耕地保護制度”的情況下,仍有一些地方基層相關職能部門對違法佔用耕地事件採取“文件式”執法,而未予整治糾正,導致耕地保護在落實層面變成“紙上談兵”。如果把兩則新聞稍加聯系,相信一個疑慮會立馬浮現出來,《通知》真能成為不能隨意改變的紅線,成為帶電的“高壓線”?會否山高皇帝遠、遠水救不了近火?
農業乃百業之基,糧食是國民命脈。對基本農田的保護,事關人民安居、社會穩定。其實,早在二十世紀九十年代,國家就提出對土地的管理制度。近年來,更是出台了一系政策措施,完善了相關審計制度,提高土地使用的報批門檻。然而,各地違法征地、以租代征、違法亂佔案件依舊層出不窮。對農田的違法、違規征用可謂是有增無減。一邊是最嚴格的耕地保護政策,一邊卻是觸目驚心的耕地違法事件不斷。在這種現象中不難發現,無論是最嚴格的耕地保護政策,還是劃定永久基本農田絕不允許搞“狸貓換太子”,抑或是永久基本農田一經劃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佔用,或者擅自改變用途。要落實到位,光有《通知》遠遠不夠,還必須以最嚴厲的問責手段加以保証,否則